MSDS
1. 物質或混合物和供應商的名稱;2. 危險性鑒定;3. 組成/成分的信息物質;4. 急救措施;5. 消防措施;6. 事故解除措施;7. 搬運與貯存;8. 暴露控制/人員保護;9. 物理和化學性質;10. 穩定性和反應性;11. 毒理信息;12. 生態信息;13. 處置要求;14. 運輸信息;15. 法規信息;16. 其它信息。
為什么要做MSDS?
化學品安全說明書作為傳遞產品安全信息的最基礎的技術文件,其主要作用體現在:
1. 提供有關化學品的危害信息,保護化學產品使用者
2. 確保安全操作,為制訂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規程提供技術信息
3. 提供有助于緊急救助和事故應急處理的技術信息
4. 指導化學品的安全生產、安全流通和安全使用
5. 是化學品登記管理的重要基礎和信息來源
MSDS應用的行業
涉及:膠粘劑,膠漿;文具-修正液;涂料、油漆;再加工塑料粒;鋰電池;聚氯乙烯(PVC);鐵絲,鋁紙;聚氯乙烯(PVC)包裝材料;芳香劑;消毒殺菌劑(手);泡沫塑料;潤唇膏;潤膚霜;摩沙膏等。
MSDS標準/格式
歐盟 2001/58/EC(歐盟委員會),1999/45/EC,67/548/EEC (全16項,應用最廣) 美國 OSHA 1910.1200 (8項內容) 加拿大 WHMIS (9項內容) 美國標準協會 ANSI以及國際標準機構ISO建議實行(16項) 中國GB 16483-2000 (16項)
MSDS編制流程
一、填寫MSDS申請表
二、收到申請表后相關人員會電話聯系客戶,并發付款通知書,客戶必須將銀行憑證回傳,收到水單安排MSDS編寫工作
三、MSDS完成后,實驗室相關人員會先E-Mail報告到貴司,之后按申請表上客戶選定的取報告方式處理
編制高質量MSDS的難點:
除了測試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外,測試化學品的毒理數據費用太高。如果化學品是復合品或摻有添加劑或存在反應副產品,那么編制者就很難對該產品毒理性能做出正確的評估。如果供應商提供的MSDS存在錯誤或失實,或故意隱瞞有害信息,造成用戶的人員傷亡或環境污染,用戶往往要求MSDS的提供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 編制的MSDS必須符合買方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有關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。然而不同的國家,甚至同一個國家不同的州(例如:美國)都有自己對MSDS的不同要求。同時一些數據或名錄也會經常變化(例如,ACGIH每年一次公布新的接觸閾值,NTP每兩年一次公布新的致癌物質名錄),所以使得編制符合要求的MSDS更為困難。